中國印染行業協會入會須知
一、入會條件:
凡擁護本協會章程,有加入本團體的意愿,在本團體的業務(行業、學科)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,印染及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、個人均可申請成為單位會員。
二、申請成為本協會會員,需提供以下有關資料(電子版):
1、填寫《中國印染行業協會印染企業會員情況表》或《中國印染行業協會相關行業會員情況表》,并加蓋單位公章;
2、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;
3、單位簡介;
三、提交入會申請表后,經過協會秘書處討論通過,發放批準通知及牌匾。
四、聯系方式:
聯 系 人:劉秀艷
聯系電話:010-85229329/85229466
手機號(微信):15101088551
郵 箱:cdpabeijing@sina.com
附件:1. 中國印染行業協會印染企業會員情況表
中國印染行業協會會費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
根據民政部《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民發〔2003〕95號)、《民政部、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明確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》(民發〔2006〕123號)、《關于規范社會團體收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民發〔2007〕167號)以及《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》(發改經體(2017)1999號)等文件的精神,按照《中國印染行業協會章程》第十一條、第十二條、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條 會費標準
一、會員單位每年交納 5000元;
二、理事單位每年交納 10000元;
三、常務理事單位每年交納 20000元;
四、副會長單位每年交納 50000元。
第二條 會費交納辦法
一、會費采取按屆交納的方式。屆中入會的會員自入會當年交起。
二、會員單位在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后的第二年的3月底之前,將本屆(五年)的會費交至中國印染行業協會秘書處。
三、新批準的會員應于批準入會之日起一個月內交納會費。下半年入會的會員,當年的會費折半交納。
四、會費可以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交納。
五、會員單位當年交納會費確有困難時,可向協會秘書處提出減免交納申請,經秘書處審查同意后減免。
第三條 會員單位一年不交納會費,即停止協會章程第三條所規定的會員各項權利;累計兩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,協會將收回會員證書和銅牌。理事以上單位一年不交納會費,取消相應會員資格,協會將收回聘書和銅牌。
第四條 本辦法經中國印染行業協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自二零一九年起實施。凡與此規定不相符合的相關規定予以廢止。
第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中國印染行業協會秘書處。